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
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(简称“市场开拓资金”,旧称“中小基金”)支持中国企业以参加境外展会的形式开拓国际市场,对出展企业支持的摊位费进行事后补贴。

补贴对象

有进出口经营权
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,有进出口经营权;
进出口额< 6500 万美元
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,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管理记录;
从事外经贸业务
有专门从事外经贸业务并具有对外经济贸易基本技能的人员,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。

网上申报

新注册企业
登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www.smeimdf.org.cn在线注册,注册好后打印注册登记表并携 带营业执照复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、海关登记证(复印件各一 份)到商务局外贸科审核,审核合格后给予企业资质公示。企业资质公示后,登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网络管理系统www.smeimdf.org.cn在线申报,填写资金报复申请表。
已注册企业
直接登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www.smeimdf.org.cn在线申报,填写资金报复申请表。将 项目“申请表”输出打印加盖单位公章,与项目申报所需书面材料分类装订成册报送。

申报材料

境外展览会项目
1. 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复印件(应有摊位数量,摊位面积等信息);
2. 组展方出具的收费通知或付款通知书(应该列明展位费和其他参展费用等信息);
3. 组展方出具的有关展位面积和展位费的确认函;
4. 参展人员的护照(含护照首页,签证页和入境日期页)复印件;
5.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,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(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),如 外汇付款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;
6. 展会期间的照片。

材料上报

根据《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材料要求》的规定,准备相应对应项目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(全 部盖公章,发票和汇款凭证另需加盖财务章)。所有材料按照注册登记表-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--《中小 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材料要求》文件规定的纸质材料的顺序装订好送至当地商务局。